中国全国人大通过“港版国安法”,引发国际舆论反弹。虽然该法案的最终版本尚未公开,但有香港学者披露,当局将在“禁止危害国安行为”之后增加“活动”两字,覆盖罪名再次扩大。与此同时,中国官媒《环球时报》周五发表社论,提出中美之间的“香港战役”已经打响。
《环球时报》周五社评说,中美之间的“香港战役”已经打响,美国气势汹汹,但能够产生全域性影响的实质手段,其实只有一个,就是取消香港的独立关税地位,将香港当成中国内地对待;而这又是把双刃剑,将同时打击大量美国公司,严重影响美国对香港的出口。
社评还说,中美“香港战役”的总态势是中国掌握着实际主动权,美国虽然能够从外部破坏香港的环境,但所起作用有限。在国安法通过后,美国直接干预香港局势的能力将被大大压缩。香港接下来的局势,将由香港人民在国家的帮助下独立塑造。
浙江湖州法律工作者张金如对本台说,中国政府虽推出港区国安法,但实施上,香港不存在国家安全问题:“对于港版国安法我只想说,当年邓小平说过这样一句话,主权不容谈判。当时跟撒切尔夫人这样表态的,也就是他(邓小平)要派驻军。代表国家主权实际上一个是外交,一个国防,驻军代表国防。我觉得,香港还不存在什么国家安全问题。”
“港区国安法”传出拟将条文中,“禁止危害国安的行为”加入“活动”两字,成为“禁止危害国安的行为和活动”。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28日在港台节目上说,将“禁止危害国安的行为”改成“禁止危害国安的行为和活动”,条文用词相当广阔且模棱两可。他说,这是“魔鬼在细节”。
陈文敏解释说,“活动”2字加入条文后,除了参与活动之外,在场的人也可能有机会触法。而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“行为和活动”,也可能有不同诠释。
港区国安法立法仓促创纪录
北京律师宋鹏春对本台说,原本提交人大的草案事先必有咨询期,但这次没有这一必要的程序,立法时间之仓促可谓前所未有:“原来有一个明确的征询意见程序,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程序,这个程序就是吸收更多更好的立法建议,使得将通过的法律接近于良法,更加反映各个阶层的利益。征求意见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,但是遵循意见变得简化。”
港大教授陈文敏说,香港法律与中国法律不同。香港法律通常较为仔细,会界定清楚才能让人守法及执法;但中国法律留有很多空间,可能会让执法人员“抓了再说”,侵害民众的人身自由。
对此,熟悉中国人大立法过程的宋鹏春说:“现在香港这个国安法按理说,更涉及到整个国际社会的关注,他们更应严格的按照程序进行,但他完全没有咨询。所谓的征求意见,估计是最高层的一些人找到香港的几个人,非常听话的人,讨论一下。实际上是表一表决心,这就算征求意见了。”
宋鹏春说,中央政府按照正常程序,严格依照《立法法》制定“港区国安法”将会是“困难重重”,于是采取简易方式,说明当局没有自信:“这反映了他完全没有自信。”
按照《环球时报》所言,中美“香港战役”的胜败究竟如何,且看时局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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